[大工] 北语11春《宪法学》课程实施计划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6-2-8 11:03:3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北语11春《宪法学》课程实施计划
一、         课程简介
课程E-mail:(开课学期有效)
课程学分:       4    学分
课程学时数:   72    学时
开课对象及修课性质:法学专业 高起专(高起本/专升本)层次 专业选修;其他专业任意选修。
    选课基础:无  
二、         课程任务
课程任务:本课程在强调最基本的知识、和理念同时,结合我国实际情况,运用相关的法律思维方法,为培养法律人才打下坚实的法律基础知识。
三、         教学内容与教学要求
  
目次
  
教学内容
教学基本要求
  
(用熟练掌握、掌握、熟悉、了解等关键词来描述知识、技能的掌握程度)
第一章
导论
了解宪法学的研究对象和研究方法
第二章
宪法基本原理
掌握宪法与宪政、宪法监督、宪法修改等内容
第三章
宪法的产生和发展历史
了解西方和中国宪法的产生和发展。
第四章
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了解并掌握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第五章
国家性质
掌握我国的经济制度,了解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掌握多党合作与政治协商制度。
第六章
国家政权组织形式
掌握我国政权的组织行使
第七章
国家结构形式
掌握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和特别行政区制度。
第八章
选举制度
着重掌握选举的基本理念及我国的选举制度。
第九章
国家机构
着重掌握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四、         课程教材及相关资源:
1、教材
  
  
教材名称
版本
教材作者
出版社
ISBN号
主要教材
《宪法学》
2003.4
胡锦光、任端平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7-300-08558-6
2、课件:
1)自主学习型网络课件        2)考前串讲课件
3、网站资源:学生中心的“课程专栏”;  其它: 相关专业杂志
五、         教学安排
本课程学习主要形式有:课件播放课为主,辅以考前串讲或模拟题、平时作业、网上实时和非实时答疑、网上BBS讨论。课件由学生根据教学周历表要求,自主安排学习计划。
具体安排如下:   
1、教学周历(仅指上课或自学周次序列)
  
周次
  
教学内容(含自学和上课)
有无作业
1
第一讲  第一章导论
2
第二讲  第二章宪法基本原理(第一、二节)
3
第三讲  第二章宪法基本原理(第三、四、五节)
4
第四讲  第二章宪法基本原理(第六、七节)
5
第五讲   第三章宪法的产生和发展
6
第六讲  第四章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7
第七讲  第五章国家性质(第一、二节)
8
第八讲  第五章国家性质(第三、四节)
9
第九讲  第六章国家政权组织形式
10
第十讲  第七章国家结构形式
11
第十一讲  第八章选举制度(第一、二节)
12
第十二讲  第八章选举制度(第三、四节)
13
第十三讲  第八章选举制度(第五节)
14
第十四讲  第九章国家机构(第一、二、三节)
15
第十五讲 第九章国家机构(第四、五节)
16~17
上复习课
18
考试,具体时间见考试日程表
2、作业安排(共 4次)
  
次号
  
作业内容
个人/小组完成
第一次
宪法分类、宪法概念、宪法与宪政、宪法修改等内容
个人
第二次
宪法的产生历史、公民权利与义务等内容
个人
第三次
我国政权组织形式、民族区域自治及特别行政区制度、选举制度等内容
个人
第四次
人民代表大会及常务委员会、国务院等中央国家机关及地方国家机关等知识内容
个人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