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溺水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为加强对溺水事故的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特制定本预案。 一、组织机构及职责 总指挥 分管安全副厂长 组 长 安技处处长 组 员 保卫处、职工医院、船台车间及相关单位负责人 1、总指挥负责本单位溺水事故应急预案的制定、修订;指挥溺水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 2、组长负责检查各单位对溺水事故应急预案的学习、落实情况;协助总指挥开展事故的救援、调查工作;全面负责溺水事发生后的救援、调查工作。 3、成员负责组建应急救援队伍,并组织实施和演练;对发生的溺水事故及时汇报、救援、恢复、调查并提出防范措施。 二、应急准备 1、通向舾装码头的栈桥两侧安装护栏,江边、码头设立警示牌; 2、保卫处加强日常安全巡视,防止人员到江边码头钓鱼、游泳; 3、临水作业,施工人员要按规定申报,并穿戴救生衣等防护用品; 4、各车间组织员工学习,掌握落水事故的急救方法; 5、船台码头值班室、护船队码头值班亭配备救生器具,如救生衣、救生圈、绳索等。 三、应急响应 1、发现有人意外落水后,现场目击者应立即报告安技处,启动本预案。 2、 应急救援 (1)最早发现溺水事故的人员应立即向码头船台值班人员或安技处护船队员求助,向落水者抛掷救生圈或救生绳或出动小艇进行救援。 (2)安技处接报后,应迅速向职工医院发出救援指令,职工医院派人携带抢救器具,赶往事故现场; (3)安技处人员到达现场后,根据事故情况迅速拿出抢救方案,争分夺 秒开展救援工作; (4)为避免现场混乱,保卫处应派人负责维持秩序,保障救援工作顺利进行。 (5)事发单位领导要积极协助安技处开展救援工作,同时配合安技处查明事故发生的原因; (6)落水者救上岸后,职工医院医护人员应对落水者进行诊断,采取急救措施。如发现落水者伤情严重,还应派救护车将其送往市内医院做进一步的治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