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案例一:闷舱作业未挂牌,封仓未检查两人亡 一、事故经过: 2011年2月15日下午,某厂行政处劳务队两名劳务工进入艏尖舱(未申报、挂牌),下午14:00左右车间开始封仓(封仓前未按照规定由主管带领工作人员下舱检查),然后艏尖舱压水,晚上两名劳务工未回宿舍,工友以为他们去喝酒了,就未出去寻找,第二天早晨仍未回来,赶紧向领导汇报,经理部安排开舱抽水,发现两人已经工亡。 二、事故原因: 1、两名劳务工进舱作业时未申报、挂牌; 2、车间进行封仓作业时未进舱进行检查。 防范措施: 1、闷舱作业要严格执行“申报、审批、执行双人制”; 2、封仓作业车间主管在封舱前,应亲自上船组织人员对舱内进行仔细检查,检查人员至少两人以上,要带好手电,采取呼喊、吹哨等方法提醒舱内作业人员及时撤离,确认舱内无人后,车间主管在《封舱作业单》上签字,作业单第一联留车间保存,第二联交单船经理部存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