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工] 东财12春《行政法与行政诉讼》3.2.1行政行为效力内容 复习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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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8-6 08:13:4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东财12春《行政法与行政诉讼》3.2.1行政行为效力内容
1、 有效成立的行政行为非依法律规定不得随意改变或撤销是指行政行为的:
   A、确定力
B、拘束力
C、公定力
D、执行力
2、 行政主体做出的行政行为,不论其合法与否应先推定为合法有效是指行政行为的:
   A、确定力
B、公定力
C、执行力
D、约束力
3、 行政行为一经成立具有如下效力:
   A、确定力
B、拘束力
C、强制力
D、公定力
E、执行力
参考答案:
1、A
2、B
3、AB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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