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TO与中国行政法制度的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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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2-2 14:08:2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论文题目:WTO与中国行政法制度的改革
专业:法学
论文字符数(不计空格)11270
摘  要
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TO),必将对国内法律制度产生深远的影响。这种影响不仅仅涉及贸易、投资等经济法律领域,而且涉及规范政府权利的公法制度。本文论述了WTO与行政法的密切关系,揭示了目前我国行政法制度中存在的主要问题:行政立法质量不高,政府职能越位、缺位,地方保护和行业垄断严重,行政立法程序简化、执法程序松弛,司法审查缺乏公正和独立性等。并针对上述问题从四个方面提出了在WTO下我国行政法制度改革:行政立法的改革、行政组织制度的改革、行政程序制度的改革、司法审查制度的改革等。就本质上看,WTO协议是一种契约,目的是约束各成员方政府将其贸易政策限定在一定范围内,从而建立一种鼓励公平与自由竞争的多边贸易体制。因此,WTO协议直接对政府行为提出了要求。这些要求集中表现为WTO协议所规定的“国民待遇原则”、“透明度原则”、“法律统一实施原则”、“行政公平原则”等方面。我们需要根据上述原则的要求,对行政法制度进行相应的改革。WTO背景下行政法制度的改革,对我国行政法学的发展几十一个挑战,又是一种机遇, 但是值得注意的是,法律改革的重点主要是经济、贸易、投资等经济活动领域,而对于WTO有关要求密切相关的行政法制度的改革仍然缺乏足够的认识。还需要不断通过与国际的交流对话而进行调整。WTO所要求的法律改革和行政改革,为我国行政法学发展带来新的机遇。
关 键 词
WTO    行政法制    问题    改革
目  录
序  言 1
一、WTO与行政法的关系 1
二、WTO体制下我国行政法制度中存在的弊端 3
(一)行政立法质量不高 3
(二)行政法职能越位、缺位 3
(三)地方保护和行业垄断严重 3
(四)行政立法程序简化、行政执法程序松弛 4
(五)司法审查缺乏公正和独立性 4
三、WTO下我国行政法制度的改革 5
(一)行政立法的改革 5
(二)行政组织制度的改革 6
(三)行政程序制度的改革 7
(四)司法审查制度的改革 7
四、结束语 8
参 考 文 献 9
参 考 文 献
[1]江必新 《WTO与行政法治》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2
[2]薛刚凌 吴雷《WTO与中国行政法研讨会综述》《中国法学》2003.3
[3]黄过梁 《WTO与我国的行政法治建设》 《理论前沿》2002.1
[4]《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3条
[5]江必新 《WTO与行政法治》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2
[6]《服务贸易总协定》(GATS)第6条
[7]应松年 王锡锌《WTO与中国行政法制度改革的几个关键问题》 《中国法学》2002.1
[8]江必新 《WTO与行政法治》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2
[9]薛刚凌 吴雷《WTO与中国行政法研讨会综述》《中国法学》20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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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4-9 13:25:27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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